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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选址项目审批(市批)

办事规程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申请单位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交由办理机构。办理机构审核与处理后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相关部门会办等。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单独选址项目审批(市批)的申请与办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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