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徐协信示字(2018)第1号
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 (公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 |
徐汇区康健街道S031002单元N01街坊、N03-01地块(地下空间) |
东至规划桂果路、漕河泾港,南至钦州南路,西至虹梅路,北至漕宝路。 |
五级 |
6.02293 |
约18680 |
防护绿地 |
40年 |
1、受让人在出让年限内应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及建设工程性质利用土地,不得改变;项目功能应符合地下公共停车库定位,不得改变。如受让人改变该宗地土地用途用作其他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宗地范围内的全部物业(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割转让、转租或抵押。确需整体转让(包括股权转让)的,须经建设、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到2018年5月9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南宁路969号8楼
单 位: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电话:24092222-2871
联 系 人:赵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建设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及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