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房地资用[2008]342号
各区县房地局、市土地学会:
2008年6月25日是第18个全国“土地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1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告》要求,将在本市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坚持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宣传主题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三、宣传重点
1、最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意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深刻内涵。
2、推进耕地保护政策的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大意义。
3、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经验。
4、国家和本市在国土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一次研讨会
组织单位:上海市土地学会
活动日期:2008年6月中旬
研讨主题:如何促进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等。
(二)组织一场咨询活动
组织单位:各区(县)房地局
活动日期:6月25日上午
组织方式:各区(县)房地局选择合适场所(包括大型工业园区)设宣传点,接受市民、企业等政策咨询,派发《土地日特刊》。
(三)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组织单位:各区(县)房地局、市土地学会
活动日期:2008年6月16日~6月底
活动内容:
1、在市房地资源局、各区县房地局、土地所、收费所、征地事务所等与土地管理相关的单位张贴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发的宣传海报,郊区县在主要街道,村镇拉宣传横幅。宣传海报由市局统一订购,横幅由区(县)房地局负责制作。
2、由市土地学会组织撰写相关宣传稿件, 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五、组织工作
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房地局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具体负责组织本区的宣传咨询活动。市土地学会按照市房地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具体做好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研讨和资料编撰工作。
附件:第1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第1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5.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6.依法土地登记,维护合法权益
7.土地整理,利国惠民
8.推进土地整理,服务新农村建设
9.土地复垦,变废为宝
10.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1.依法依规用地,又好又快发展
12.加强土地督察,严格土地监管
1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土地执法
14.合理利用土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15.科学规划用地,提高利用效益
16.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7.土地调查,利国利民
18.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19.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资源
20.珍惜土地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