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上海机场快速公交系统龙阳路主/牵引变电站扩建工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沪房地资用[2007]235号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为建设上海机场快速公交系统龙阳路主/牵引变电站扩建工程,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城(2006)217号文、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沪规政(2007)195号文,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07年5月28日收回上海机场快速公交系统龙阳路主/牵引变电站扩建工程所涉13094.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由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工作,并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