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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沪预申请告字(2013)第4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

预申请公告号

地块名称

地块四至

土地用途

拟出让

土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限高

(米)

 

2013YS004QP03

 

青浦区赵巷镇21A-02A22A-04A25A-04A26A-02A地块

东至崧泉路、南至沈家桥界泾港、西至汇金路、北至秀源路

21A-02A22A-04A25A-04A地块商业办公综合用地、26A-02A地块商业办公交通设施综合用地

63550

21A-02A25A-04A地块4.022A-04A地块3.626A-02A地块3.5

21A-02A22A-04A25A-04A地块不大于100米、26A-02A地块不大于80

其他拟定

出让条件

(详见附件)

    二、预申请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安排 
    本预申请公告发布后,对本地块有开发意向的开发企业可填报预申请表(详见附表)与出让人接洽,就地块开发设想等内容与出让人进行沟通。出让人将综合研究考虑意向人的反馈意见,对建设用地出让条件进行细化、完善后,适时发布出让公告正式出让。 
    三、其他事项 
    1、出让人接受地块预申请的期限预定为六个月,预申请人可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11月15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与出让人联系。预申请期限届满,将发布预申请终止通知。出让人也可根据实际招商情况,提前终止具体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并发布该地块预申请终止通知。以上通知在http://www.ttnce.com/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 
    2、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均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出让文件内容为准。 
    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联 系 人:耿伟荣; 
    联系电话:15901911222,33861870; 
    联系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业务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best365
2013年5月16日











    附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

 

*地块名称

 

*预申请公告号

 

*预申请人名称

(联合预申请须填写

全体预申请人名称)

 

*预申请人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预申请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预申请人

企业介绍

 

本地块项目

开发设想

 

本地块项目

开发需求

 

*预申请报价

人民币(大写)                      万元(RMB               万元)

*预申请人盖章

 

*填表日期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沪预申请告字(2013)第4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
预申请公告号地块名称地块四至土地用途拟出让
土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建筑限高
(米)
 
2013YS004QP03
 青浦区赵巷镇21A-02A、22A-04A、25A-04A、26A-02A地块东至崧泉路、南至沈家桥界泾港、西至汇金路、北至秀源路21A-02A、22A-04A、25A-04A地块商业办公综合用地、26A-02A地块商业办公交通设施综合用地63550 21A-02A、25A-04A地块4.0、22A-04A地块3.6、26A-02A地块3.521A-02A、22A-04A、25A-04A地块不大于100米、26A-02A地块不大于80米
其他拟定
出让条件(详见附件)

    二、预申请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安排 
    本预申请公告发布后,对本地块有开发意向的开发企业可填报预申请表(详见附表)与出让人接洽,就地块开发设想等内容与出让人进行沟通。出让人将综合研究考虑意向人的反馈意见,对建设用地出让条件进行细化、完善后,适时发布出让公告正式出让。 
    三、其他事项 
    1、出让人接受地块预申请的期限预定为六个月,预申请人可在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11月15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与出让人联系。预申请期限届满,将发布预申请终止通知。出让人也可根据实际招商情况,提前终止具体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并发布该地块预申请终止通知。以上通知在http://www.ttnce.com/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 
    2、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均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出让文件内容为准。 
    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联 系 人:耿伟荣; 
    联系电话:15901911222,33861870; 
    联系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业务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best365 
2013年5月16日










    附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
 
*地块名称 
*预申请公告号 
*预申请人名称
(联合预申请须填写
全体预申请人名称) 
*预申请人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固定电话: 手机:
*预申请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预申请人
企业介绍 
本地块项目
开发设想 
本地块项目
开发需求 
*预申请报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RMB 万元)
*预申请人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