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2017)嘉字不动产证明第130252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
本人(单位) 崔荣华、施宝华、崔斌、施爱华不慎将坐落在嘉定区丰江路188弄5号601室,证号为沪(2017)嘉字不动产证明第13025218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
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金沙路68号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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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戴宝英、顾骏 联系电话:59520285、33515084
声明人:崔荣华、施宝华、崔斌、施爱华
2018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