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文件不存在或浏览器不支持该js
Email推荐:
保护视力色:
登记公告页面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沪不动产登(2018)第00728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07月02日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宗海号
不动产坐落
闵2010045080号
蔡奇剑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马桥镇355街坊3/1丘
昆阳路3388弄201号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