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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

沪建规范联〔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改革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2号)精神, 在推动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办督查意见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意见,经研究,拟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 具体通知如下:

  一、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发包手续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5号)精神 ,对于纳入审批改革实施范围的社会投资项目,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手续、申请表盖章和各类审批以外的信息报送,并取消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二、扩大设计方案免于审核范围

  纳入审批改革实施范围的社会投资项目中,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附属建筑(宿舍、办公、研发等除外)免于设计方案审核。

  三、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的装饰装修项目审批流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且工程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工程除外),可直接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为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其中涉及改动结构的,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装饰装修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中竣工验收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装饰装修项目的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的学历要求

  本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从业要求除了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第七条、第八条明确规定的国家注册类要求和最 低从业年限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市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best365

2018年4月28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
  沪建规范联〔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改革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2号)精神, 在推动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办督查意见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意见,经研究,拟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 具体通知如下:
  一、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发包手续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5号)精神 ,对于纳入审批改革实施范围的社会投资项目,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手续、申请表盖章和各类审批以外的信息报送,并取消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二、扩大设计方案免于审核范围
  纳入审批改革实施范围的社会投资项目中,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以及生产配套的附属建筑(宿舍、办公、研发等除外)免于设计方案审核。
  三、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的装饰装修项目审批流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且工程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工程除外),可直接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为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其中涉及改动结构的,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装饰装修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中竣工验收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装饰装修项目的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的学历要求
  本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从业要求除了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第七条、第八条明确规定的国家注册类要求和最 低从业年限要求以外,同时应满足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市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best365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