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海域不动产登记测绘技术标准
2018-05-09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近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测绘成果技术要求(试行)》,以规范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技术标准,为用海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天津局提出,测绘工作中应对毗邻宗海、宗地的接边关系进行核实,保证测绘的宗海界址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中与毗邻宗海正确接边,保证测绘的宗海界址在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与毗邻宗海、宗地不动产合理衔接。
天津局要求,对填海造地和构筑物用海方式,应根据设定的图例,以对应的颜色或填充方式表示其图斑;对海底管线及跨海桥梁、道路等长宽尺度相差悬殊的用海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局部不等比例方式移位绘制,以清楚反映界址点分布为宜。
天津局明确,界址点应从每一用海单元左下角开始标注,界址点编号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逆时针方向连续顺编。宗海界址图底图应采用数字线划图,并能反映毗邻海域与陆地要素(海岸线、地名、等深线等)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宗海位置图底图应采用小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或遥感影像图,应标示出海域、海岛、陆地、海岸线、重要地名、水深信息等基础信息,并确保成图清晰度。